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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1日 17:30 作者:人文社科中心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体现正确价值导向、学术导向,体现主体性、原创性和前沿性,对推动理论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学术建设有重要意义;符合学术规范,注重思想性、学术性和可读性相统一,内容厚重、文质兼美、文风朴实。

2.申报成果范围包括国家社科基金所有26个学科(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不在省社科工作办申报),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优先靠近”的原则,选择一个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3.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等级原则上应为“良好”以上。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5%,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通过答辩3年(含)以上,且内容有重大修改,与原文的查重率不得高于30%。

4.申报成果须由指定申报出版机构或指定推荐出版机构(见附件)书面推荐,出版机构须承担信誉责任。已与指定申报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不得通过其他出版机构申报。

5.申报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不超过100万字。

6.同一成果申报人不能超过2人,且第一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一申报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

1.申请人填写《申请书》一式3份成果打印稿5套成果概要一式5份, 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成果书稿和概要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及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各学院填写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学院公章。

2.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提交论文(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往年申请《成果文库》未入选成果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已受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结项证明,其中包括资助类别、项目号、结项等级等关键信息。

3.以上材料需一并提交电子版文件,以申报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命名。电子版统一发送指定邮箱。

4.我校集中受理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务必确保数据录入准确和报送材料完整,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

入选成果没有受到国家社科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且申报人没有承担任何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不含特别委托项目),将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予以立项,资助强度与当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相当;已受到教育部重大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或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资助的,不再资助研究经费。本年度《成果文库》每个学科拟入选1-2部,申报数量多的学科拟入选3-4部,总数控制在70部左右,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公开表彰。《成果文库》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

联系人:陈晓

联系电话:029-82203355

邮箱:rwskzx@xauat.edu.cn


附件:

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

2. 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

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数据代码表

4.指定申报出版机构名单

5.指定推荐出版机构名单


人文社科中心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