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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8日 10:17 作者:科技成果部 点击量:

相关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部署,加快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切实发挥技术政策的引导作用,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更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2451号)要求,学校开展新一轮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评选更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适用技术目录范围

聚焦矿产资源勘查、采选环节,能够提高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效率,推进节能降耗,提高矿山管理生产效率,促进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有效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二、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高效、绿色、低碳、智能勘查开发要求,技术先进适用,成效显著,已在矿山或勘查项目中有一定数量的实施案例,推广潜力大,且知识产权归属明晰,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参与申报:

(一)符合绿色勘查要求,矿产勘查技术应用后勘查工作效率或精度处于全国先进水平。

(二)开发利用技术应用后促进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效果明显,“三率”水平比应用前有明显提高。

(三)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应用或改造提升后,劳动生产率或综合效益水平比之前有明显提高。

(四)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后有明显的节能降耗减排效果等。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节点

有意愿申报的单位、团队请下载填写《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申请报告》(附件1)、《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荐表》(附件2)和《先进适用技术申报基本信息表》(附件3),于2022314日打包前发送至科技处成果部邮箱:kjccgb@xauat.edu.cn

已入选《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2019版)》并符合条件的技术需要再次申报,否则视为退出技术目录。

四、其他要求

(一)每项技术只能向一个推荐单位申报。

(二)为确保技术的先进性、适用性、成熟性和创新性,推荐的技术原则上应有2个以上成功实施案例,应用时间不少于2年,但不超过6年。

(三)其他未尽事宜随时联系科技处成果部

联系人:高音

联系电话:82202330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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