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对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绩效管理,及时总结工作成果,规范项目验收工作,依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到期项目及时提交验收申请的通知》(陕科资函〔2019〕112号)文件精神,根据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计划,我处决定提前对项目变更或验收(结题)进行通知,具体如下:
一、 项目类别
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包括陕西省重点产业创新链、一般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科技创新团队、青年科技新星、软科学项目、成果转化项目、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项目(含重点、面上、青年)等。
二、项目变更
(一)项目变更范围
计划结题时间在2021年12月31日前的项目。(已超期项目无法提交变更申请)
(二)项目变更流程
项目变更采取线上填报审核后打印提交“正式版”纸件的方式。项目负责人需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snstd.gov.cn/egrantweb/index)。在“项目变更”中填写提交,待科技厅相关处室审核通过后,打印带“正式版”水印的项目变更申请表签字盖章。若科技厅审核未通过,按原合同书执行。
注:提交延期申请时,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提交一次延期申请,且延期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三)网上提交和材料报送要求
1.网上提交时间:2021年12月10日——12月17日
2.纸件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项目验收(结题)
(一)验收(结题)范围
1.截止2021年底执行期已满的项目;
2.以往审查未通过要求重新办理结题的项目;
3.2020年底应结题但申请延长执行期的项目。
(二)验收(结题)流程
1.项目验收(结题)采取线上填报审核通过后打印正式纸件材料。项目负责人需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snstd.gov.cn/egrantweb/index)。先提交科技报告,待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生成验收申请书,处室审核生成带“正式版”水印的申请书后再打印相关材料。
2.省财政立项资助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在系统中提出财务验收申请。配合审计公司完成专项审计,计划处根据主管处室意见和财务审计结论(立项资助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确定是否同意进行技术验收。
3.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召开验收会对项目进行验收(结题),专家组出具验收意见。验收(结题)依据是项目承担单位与省科技厅签订的本项目(课题)的任务书或合同书。
(三)验收(结题)的其他注意事项
1.“科技报告”的主要内容可以作为“项目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重复使用。
2.“结题报告”中“经费决算表”实际支出数据,需先经过财务处审核无误后(可在系统中填写生成非正式版),再在系统中提交,避免联系上级部门反复修改。
3.“经费决算表”中有实际支出的科目,需要填写备注说明,实际支出为“0”的科目,备注说明填“无”。
4.“附件清单”要求:建议将项目有关资料全部上传到系统中。
5.关于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的相关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的撰写《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总结报告》,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撰写结题报告时应注意:不得将未标注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资助和批准号的论文作为项目研究成果;未及时发表文章请附录用证明材料;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四)材料提交及报送要求
材料提交及报送时间另行通知,预计将于下学期进行。
四、联系方式及地址
省自然科学基础基金(重点、杰青、面上、青年)项目结题受理单位是陕西省科技评估中心。
联 系 人:冯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85240130,85524052
省重点研发计划一般项目、国际合作项目结题受理单位是陕西省科技统筹资源中心。
联 系 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88851934,81298442
省软科学(重点、一般)项目结题受理单位是陕西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
联 系 人:党老师
联系电话:85532175
校科技处
联系人:陈瑜思
电话:82202227
邮 箱:kjcxmb@xauat.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