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推荐 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教科技委〔2021〕3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条件
1、我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分以下三种类型: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之间。
二、具体要求
有意申报的老师请准备《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得超过20个页面。电子版和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2份)请于10月21日前交至科技处成果部。
学校推荐名额1项,提交后的项目按要求需公示5天。
学校联系人:高音
联系电话:82202330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