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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6日 16:46 作者:科技项目部 点击量:

各学院:

为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我市科技创新工作任务,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促进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2021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组织以支撑“丝路科创中心”建设为目标,坚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重点是推动科技创新资源、要素配置、人才队伍体系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和协同发展,强化基础研究能力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现发布2021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及条件

(一)先进制造业技术攻关项目

支持方向:鼓励科研人员服务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促进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需求和高校创新资源紧密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支持西安地区高校院所千名科技人员深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开展技术指导、项目合作和协同攻关。

申报条件:项目必须处于在研阶段,且已与本地先进制造业企业(“6+5+6+1”相关产业领域企业)签订技术合作协议或合同(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协议或合同尚在有效期内;协作企业或申报高校出具书面配套资金承诺函,资金配套比例不低于一比一。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文件。

(二)软科学研究项目

为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重点支持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多门类、多学科知识,为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提供支撑,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支持方向:重点项目支持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已认定)围绕西安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科技创新重点方向,开展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论证性研究,支持方向为:硬科技技术要素市场建设,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西安市科技创业投资现状与发展,培育促进服务型制造业发展,城市交通缓堵保畅对策,深化双链融合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西安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现状调研及创新机制,人工智能社会实验和赋能城市发展,“一带一路”国际交流合作,提升科技推广能力问题研究,创新创业街区建设与老城区经济协同发展,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政策研究。

一般项目支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围绕民生、经济、科技等社会发展问题,题目自选,开展对策研究,主要支持智慧城市、安全管理、公共社会服务、营商环境优化等社会民生课题。

申报条件:详见《西安市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市科发〔2019〕61号)。一般项目每个学院限报2项,其中1项项目负责人必须为40岁以下。

支持方式:前资助,采用“包干制”实施。

执行期限:8个月。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大纲及科技计划项目统一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类项目可查看附件。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按照线上申报、审核推荐、纸质材料报送的程序实施。

(一)科技计划项目线上申报。指南中发布的各类计划项目均须通过线上和线下申报。线上申报登陆“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data.xast.cn:8080),进行个人注册,学校审核并登录填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三)完成线上申报后,在线打印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将申报书与附件装订成册,材料简装(一式五份)按时限要求报送至科技处项目部。申报表格和编制提纲可在项目申报平台下载。

三、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30日。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7月8日—2021年7月30日。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是西安市辖区(含西咸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具有健全的科研与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须为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且项目知识产权明晰。

(二)禁止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除项目自筹资金外,项目单位应具备筹集科技计划实际扶持资金与申请资金差额的能力,并须出具资金承诺函。

(四)实行科研诚信事前承诺,项目负责人须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西安市科技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严格遵守承诺,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五)实施科研失信联合惩戒,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项目立项一票否决,并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有关要求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六)申报限制。已经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已经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承担在研(未验收)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项目。

 

五:联系方式

先进制造业技术攻关项目:86786636

软科学项目:86786632

科技处项目部:许漫 82202227

 

 

科技处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