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 号) 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陕西省参评成果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组织
陕西省推荐参评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成果组织工作,由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行组织实施。参评成果要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硏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附件1)、《第六届全国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注意事项》(附件2)规定的要求组织推荐。
二、推荐要求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参评成果产出时间必须是 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参评成果类型为著作、论文和决策咨询报告;每位申报人只可申报一项;要区分教学成果与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此次评选的是学术研究成果,非单纯的教学成果;交叉学科研究成果要与教育学科高度相关;必须确保参评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无弄虚作假、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材料要求
每项参评成果的申报材料包括《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3)、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主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材料)及参评成果原件。其中《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6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晓
联系电话:029-82203355
邮箱:rwskzx@xauat.edu.cn
附件:
1.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硏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
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注意事项
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人文社科中心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