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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强社科宣传普及工作的载体和平台建设,调动社会力量开展社科普及工作的积极性,持续扩大社科普及工作的参与度和覆盖面,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批陕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较为完善的固定场所和设施条件,能够以普及社会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为主要内容,依托展览、教学、科研、生产、传媒和服务等资源载体,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经常性、公益性、群众性、社会性的社科知识普及宣传、社科普及作品创作、社科普及读物编撰等活动,对全省科普工作发展具有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的具备社会科学普及功能的单位、机构或场所。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够独立开展社会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2.能够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面向公众有效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社科普及活动,并能发挥示范作用。
3.具有能够向公众开放的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场地,具备进行社会科学普及所需要的人才准备和资料积累;有成文的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部门; 有宣传展示园地(栏目或窗口);有精干、高效的专(兼)职社科普及工作团队及志愿者队伍。
4.重视社科普及工作,把社科普及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的总体规划,有社科普及基地创建工作方案及其制度措施保障。
5.能够将社科普及经费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每年根据需要投入相应的经费用于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和相关设施的更新,保证社科普及活动的正常开展。
6.接受省社科联的工作指导和管理考核,完成交办的社科普及任务。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时限: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31日。
2.申报原则。本次申报以市区县有固定场所、面向公众开放的博物馆、展览馆等机构为主,市区相关机构由市(区)社科联或市(区)委宣传部向省社科联推荐。各高校由学校社科联组织,以学校名义向省社科联提出申请,原则上每个高校科普基地累计不得超过2个;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或其他有条件从事社科普及活动的单位、机构或场所可直接向省社科联提出申请。
3.申报单位需时同时提交基地建设方案,填写《陕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一式二份,电子文档同时报送。
四、遴选和认定
省社科联将通过现场考察、走访、评审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遴选,被确定的单位将发文授牌。
附件:陕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
联系人:上官子秦
电话:029-82203355
邮箱:rwskzx@xauat.edu.cn
人文社科中心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