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1日 16:30 作者:人文社科中心 点击量: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各相关学院: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予发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并就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申报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5日后出生)。  

3.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5.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6.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申报范围及指南

1.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附件1)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附件2)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资助额度和研究期限

1.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五、限项要求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

2.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3.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4.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年3月15日之前的,或在3月15日前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

5.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6.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7.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8.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9.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六、申报安排

1.各学院于2021年2月22日前将修改完善后的申报材料发送指定邮箱,学校组织第二轮专家论证。

2.各学院于2021年3月5日,将各项目最终项目组成员名单发送指定邮箱,学校进行限项查重;提交申请书及论证活页一份,学校进行形式审查。

3.各申请人于2021年3月8日,提交最终申报材料。申请书及论证活页(附件3、4)一式7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确保电子版数据与纸质申请材料一致。

4.未按照学校申报工作安排提交的项目不予推荐。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文社科中心。

联系人:陈晓

电话:029-82203355

邮箱:rwskzx@xauat.edu.cn

附件:

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2.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

3. 西建大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4. 西建大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人文社科中心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