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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9日 14:05 作者:科技成果部 点击量: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科研成果的总结与凝练,储备优秀研究成果,着力推动学校各类高层次科学研究奖励的申报,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西建大[2000]12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艺术设计类创作奖奖励办法》(西建大[2003]25号),从即日起受理2020年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申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广泛通知与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奖资格与限项要求

1.报奖成果需署名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每人限报一项,联名申报的成果限报两项(包括单独申报的一项)。

二.奖励类型及申报要求

(一)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要求

1.推荐成果截止时间:成果发表、被采纳、应用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前。

2.奖励类型及要求

(1)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具有原始创新、对科技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科学理论成果,相关论文、论著发表或出版一年以上,并需提供相关评价、引用、转载或采用等证明。每项推荐成果的代表作不超过8篇(部)。

(2)应用技术成果:整体技术实际应用必须在一年以上。推荐成果须提供技术成果评价(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成果应用证明等相关资料,对已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需附经济效益证明(加盖财务专用章),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证明(加盖使用部门公章)。

(3)软科学研究成果:实际采纳应用必须在一年以上,对推动科技发展、教育改革、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起指导作用,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被相关部门、企业所采用的软科学研究成果。成果需提交应用单位出具的采纳证明等相关资料。

(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要求

1.推荐成果起止时间:2019年1月1日至今。

2.奖励类型及要求

(1)著作论文奖:成果为正式出版、发表的学术著作、论文。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论著需提供相关评价、引用、转载证明。

(2)调研报告奖:成果为公开发表或被采纳的调研报告。在阐释解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服务社会发展中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决策资政谏言被相关部门采纳的集体和个人。推荐成果需提交应用单位出具的采纳证明等相关资料。

(三)艺术设计类创作奖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经费进入学校帐户。

2.建筑、规划设计成果必须是厅局级以上政府或相关机构组织的竞标、竞赛的中标或获奖成果;艺术类作品(雕塑必须竣工半年以上)必须是参加省(部)级以上展览的成果。

其他说明:以上各类推荐成果所提供支撑材料凡涉及各类纵向项目的必须提交计划下达部门的结题或验收证明作为奖励的相关支撑材料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用于本年度其他奖励申报项目及历年获奖项目。成果著作权有争议、已获得过其他奖励和属于国家机密等的均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1.材料要求

申报人填写相应奖励申报材料(见附件1-3),连同附件支撑材料装订在一起并准备电子版;申报人须做好PPT答辩准备,时间另行通知。

2.报送时间及要求:

(1)集中受理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

(2)报送方式:请申请人报送至学院科研办,学院将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加盖学院公章。科学技术进步奖、艺术设计类创作奖报送至科技处成果部(行政楼317);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交至人文社科中心(行政楼318)。

科技处不接受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进步奖、艺术设计类创作奖:王玮、高音

联系电话:82202330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陈晓、上官子秦

联系电话:82203355

科技处

人文社科中心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