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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5年度各类科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8日 10:26 作者:成果与奖励部 点击量:

单位

为顺利开展2025年度业绩考核科技成果征集工作以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人文社科成果统计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对各类科成果进行统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征集范围

2024121-202511月30日正式出版、发表、获准的各类科研成果期刊论文、国内专利除外

、材料要求

1.学校作为主持或参与单位获准的国家省、市科研奖励以及各类社会力量科研奖励、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奖Ⅰ、Ⅱ、Ⅲ、Ⅳ类、全国各类人文专业协会奖励的证明原件(获奖证书、奖励文件)1份其中获奖证书单位页需留存学校归档

2.在国内外出版机构出版的中文10万字、外文7万字以上专著、编著、译著需提供原件1部。

3.我校编制并已颁布执行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国家协会/地方协会标准(规范)、团体标准(规范)需提供原件1部。

4.全国哲学规划办《成果要报》、教育部《高校智库专刊》、全国教科规划办《教育成果要报》、《新华社内参》、中共中央办公厅《观点摘编》、《中国社会科学(内部文稿)》、《红旗文稿》等刊发的研究报告或理论及评论性文章(2000字以上);陕西省社科基金《成果要报》、以发展报告、皮书、指数等形式公开出版发布产生重要影响的智库成果原件1份。

5.被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省部级以上立法机关主持起草的立法草案,省部级以上各类发展战略规划,政府有关部门召开的专题工作推进会的政策或建议,列入省部级以上领导报告的主要观点或作为政策实施的原件1份。

6.授权国外专利证书原件1份

填报及报送要求

1.个人在线填报:

科研奖励、著作、标准采取在线填报的形式,教师需在“科研综合业务系统”完成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奖励上传获奖文件、获奖单位证书,并填报完成人、完成单位等信息,著作、标准需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等信息)。学院科研业务系统填报数据进行初审,校内多学院取得的成果以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为准

国际、国内专利电子版授权证书应在“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完成上传。

2. 学院汇总报送

原件材料由所在学院汇总后,202512月1下午16:00前报送成果与奖励部(科技奖励、著作、标准、专利)社科管理部(社科奖励、资政建言),逾期不予受理著作、标准按成果类别填写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四、注意事项

1. 请以学院为单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未按要求提供原件和系统填报的成果将不予认定,由此造成影响及后果责任自负。

3. 期刊论文授权国内发明专利由科研院整理检索后下发各学院进行认领核对另行通知)。

科技成果

联系人:王子飞、李栋   联系电话:82202330

社科成果

联系人:陈晓、薛佳楠   联系电话:82203355


附件:1.2025年科研成果征集—著作

          2.2025年科研成果征集—标准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1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