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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7:57 作者:科技基地部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提质增效,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根据《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创建及管理办法》,拟采取“成熟一个、布局一个”的方式组织开展2025年度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围绕全市明确的产业链群建设(大飞机、半导体、新材料、生物制造、光子、智慧终端、商业航天、智能网联汽车、低空经济、增材制造等新兴产业,以及量子通信、新型储能、类脑智能、人形机器人等未来产业),结合各学院发展定位,梳理具有代表性创新主体,建设一批工程研究中心,提升我市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申报条件

申报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长期从事重点产业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在行业领域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和产业优势,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二)拥有高水平的科研带头人和科研团队,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总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数量不少于20人,并且至少有1名行业领军人才。

(三)拥有开展技术开发和工程化研究、试制的仪器设备,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5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四)具有明确的建设思路和章程,独立的财务核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稳定的研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不低于300万元。

(五)具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创新成果转移和扩散、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并获取收益的能力,形成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2项,近三年(2022-2024)实施过的成果转化、工程化或产业化项目不低于2项,年研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总收入不低于300万元。

(六)符合国家、陕西省、西安市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相关政策。

三、申报程序

(一)负责人填报。各负责人按要求填报申报资料,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科研院平台建设部,同时将材料(申报书、数据统计表)电子版一同上报。

(二)区县初审。各区县发改委和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发改部门对申报单位上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对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予以驳回,并指导完善;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资料,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料完整规范。各学院纸质资料包括申报书(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六份,按A4纸张尺寸印制。相关证明材料齐全,附在申报书后一起装订。《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统计表》(附件2)信息填写完整,并与申报书(附件1)中的数据一致,以EXCEL表格式电子版报送。

(二)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并尽可能体现团队在研发实力(资产、设备、人才、场地、投入等)、成果效益(专利、新产品、新工艺、技术合同、相关收益等)以及运行管理方面的详实内容。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三)各申报负责人请将纸件材料及电子版材料于2025年11月5日前报送至科研院平台建设部,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雷浪   张强

联系电话:029-82201802

    邮箱:kjcjdb@xauat.edu.cn



附:1.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书

2.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统计表


科研院平台建设部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