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各科技机构负责人:
为加强对科技机构的管理,充分发挥科技机构在学校科技发展和学科建设工作中的作用,帮助科技机构向更高层次发展,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科技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对学校科技机构进行第六次评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科技机构自我总结
本次评估包含通过第五次评估及评估时新批准成立的共78所校级科技机构。各学院科技机构列表详见附件1。
请各科技机构负责人对2017年至今完成科研任务等情况进行总结,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科技机构工作总结报告》(附件2)格式要求撰写总结报告,由所在学院统一交科技处基地部。逾期未提交总结报告者,视为放弃本次评估。
对存在人员空虚、科研任务严重不足、机构名称与目前科研方向偏离等问题的科技机构,负责人可主动提出撤销或合并申请。
二、学院初评
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科技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科技机构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考核结果为A等级的,给予表彰及经费支持;考核结果为C等级的,限期整改或处理。
请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科技机构进行初评并根据评审情况进行综合排序,经党政联席会议确定科技机构的建议考核等级和顺序,其中A等级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评估科技机构总数的30%。
对目前运行已出现显著问题,研究内容与设立时明显不符,研究内容相近,研究方向落后于学科发展等科技机构,学院应明确撤销或合并等意见。
三、学校评审
学校根据各学院初评结果,结合科技机构自我总结,遴选A等级科技机构答辩名单,并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审;同时对机构负责人主动申请,学院初评结果为C等级等科技机构,将视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评审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其他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材料及节点
请各学院将《科技机构工作总结报告》、《科技机构统计及推荐表》纸质文件一份,于10月2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技处基地部,电子版发送至:kjcjdb@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基地部联系
联系人:王玉洁 高艺源
电话:82201802
附件: 1.《第六次校级科技机构评估列表》
2.《科技机构工作总结报告》
3.《科技机构统计及推荐表》
科技处基地部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