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营造学术氛围,提高科研水平,推进学科建设,打造学校特色,加强学术交流活动的计划性和时效性,请各学院认真研究制定并上报2019年度下半年学术交流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一、上报的学术交流活动包括:
1.各学院计划主办、承办或协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2.学院计划邀请校内外专家作学术报告、讲座等。
二、具体要求
1.学术报告、讲座相关要求
(1)各学院每学期至少举办20场高水平学术报告、讲座
(2)为促进我校学科发展,提升科研水平,各学院组织的学术报告、讲座内容须反映学术研究前沿成果,发挥学术交流活动的最大效益,充分利用专家来校机会,通过座谈等不同形式,积极向专家学习学科建设、科研项目申报、学术研究方法、科研成果出版发表、成果奖励申报、成果转移转化以及专业未来发展等相关的知识、经验,优先邀请各类评审专家。
(3) 邀请校外内专家学术报告前,组织单位须提前3天向科技处报送学术报告、讲座的海报及电子版,以便科技处在学校网站首页及科技处网站发布学术报告、讲座预告。
2.学术会议相关要求
(1)学术会议主题所涉及的学科或研讨领域,我校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且取得了一定影响的科研成果;学术会议应有利于我校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科研队伍建设,且具有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2)学术会议主办、承办或协办单位必须在会议召开前一个月向科技处提交完整的会议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会议名称、主题、议程、规模,主办单位,拟到会专家学者名单信息等,以便科技处在学校网站首页和科技处网站进行宣传。
三、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重视学术交流计划工作,认真填写表1学术会议汇总表、表2学术报告及讲座汇总表,并于2019年9月20日上报科技处基地部,待汇总后将在科技处网站公布,如有计划外的学术交流活动请各学院随时补充上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基地部联系
联系人:高艺源
联系电话:82201802
科技处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