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三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陕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要求,激发全省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创新驱动发展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步伐,持续为新时代追赶超越注入强大动力,根据《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三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本奖。
二、推荐要求
(一)申报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申报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2019年11月15日前,各推荐单位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至科技处成果部,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jczhbxauat@126.com。
(一)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第十三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3)1份;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1份;
4.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1份;
5.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等。非学术型报刊不作为证明材料)1份;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1份;
7.其他材料。
注:代表性的成果(不超过三项)及有关证明材料每项1份,著作附样书1本(套)。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前7名或主要贡献者前7名,并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应附有检索、引用证明。取得经济效益的,要有证明材料,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推荐表》与支撑材料请装订成册。
(二)电子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单位推荐报告和《第十三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人选统计表》电子版(附件4);
2.候选人电子推荐材料命名为“姓名+推荐单位”,一位申报人一个文件夹,包括:
(1)《第十三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电子版;
(2)候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
(3)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三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陕科协发[2019]组字18号)要求,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公示,待确认推荐人选后准备最终提交材料。
四、联系方式
地址:科技处成果部(行政楼317)
联系人:王玮、陈钰
电话:82202330
电子信箱:kjczhbxauat@126.com
附件:
附件1—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doc
附件2—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实施细则.doc
附件3—第十三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
附件4—第十三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人选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