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和教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项目验收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到期未发起结题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请咨询科研秘书或科技处)。
二、验收材料(见附件)
1.验收申请书及验收报告(网上生成)
2.研究报告(无模板)及相关附件材料
3.成果登记表
三、验收流程
1.请各位老师使用申报时的账号和密码登陆http://kjxm.mohurd.gov.cn/EGOV.Web.Login/Index.aspx,点击项目验收,点击发起验收,找到项目后进行验收申请书和验收报告填写工作以及附件上传工作(附件包含:研究报告电子版、典型论文、专利等部分相关证明材料,文件不要太大)。另外,填写完成后先不要提交,下载后检查图表有无异常,如果能够正常显示再提交。
2.关于科技成果登记表:
(1)《科技成果登记表》的打印以及数据包导出均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见附件2)。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请自行安装使用。请项目负责人准确填写各栏目内容,选择系统中“打印”即可生成《科技成果登记表》。
(2)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填写后,导出数据包(压缩包cgsbqy.arj)一份。通过“导出”功能形成含《科技成果登记表》内容的压缩数据包文件,提交该数据包时不需要更改系统默认文件名cgsbqy.arj,也不需要对数据包进行解压缩操作。
(3)将成果登记表作为验收材料提交,住建部将统一进行成果登记;或者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5份(加盖公章)和压缩数据包文件(电子版),自行报送到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B区319室,陕西省民营科技服务中心登记。登记后,将登记过的成果登记表作为验收材料提交。
3.没有特殊原因不得延期。因不可抗力确需延期的项目,也请登陆http://kjxm.mohurd.gov.cn/EGOV.Web.Login/Index.aspx,申请中期变更,填写并提交延期申请。
四、时间要求
项目验收或者中期变更的网上填报截止日期:2019年12月19日到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项目验收或者中期变更,若超期系统将无法提交。
注:逾期未提出项目验收或者中期变更的,住建部将取消该科技项目资格,且三年内该单位不得申报科技项目。
五、需提交的材料
项目验收需提交:按照验收申请书(网上生成)、验收报告(网上生成)、研究报告(无模板)、相关附件材料的顺序双面简装成册,一式四份;成果登记表单独打印一式五份。
中期变更需提交:变更申请表(网上生成)一式二份。
纸质材料各学院审核后,统一收齐,务必于12月23日前将验收材料报科技处项目部,由科技处审核后统一报送住建部。
六、联系方式
管理系统技术支持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10-58934415
陕西省民营科技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丈八西路和丈八五路交叉口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3楼陕西省民营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1292855
科技处项目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漫
联系电话:82202227
附件: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
科技处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