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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7日 16:20 作者:成果部 点击量:

关于开展第七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加快建设“一带一路”创新人才高地,充分发挥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激发全市各类人才服务西安经济社会发展,投身全市十项重点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条例》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决定开展第七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原则,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发现培养一批优秀的青年科技带头人,引导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推动成果转化的活力和热情,鼓励其为大西安追赶超越、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服务“一带一路”亚欧合作交流的国际化大都市做出更大贡献。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做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绩和突出的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科学、推广技术、转化成果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高等次有关人才方面奖项。

三、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和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被推荐人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推荐的人选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一线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要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五)候选人不得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渠道推荐参加评审。

四、校内评审及材料报送要求

根据申报要求及名额限制,在向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前需进行校内评审。

(一)推荐材料:

1、请将《第七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见附件3)和其他佐证材料合并至一个pdf文件,合并顺序如下:

(1)《第七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

(3)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

(4)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

(5)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保密审查证明(如含涉密内容);

(8)其他材料。

2、填写《第七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汇总表》(附件4)(excel)

3、pdf版“推荐表+佐证材料”以及excel版“汇总表”以“学院+姓名”打包发送给所在学院科研秘书。

(二)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10日前发送至科技处成果部邮箱kjczhbxauat@126.com

注:《第七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中“所在单位意见”处请各学院填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制成电子版发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玮、陈钰

电 话:82202330/13669187563

附件: 1. 附件1—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条例.docx

       2. 附件2—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条例实施细则.docx

       3. 附件3—西安市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docx

 4. 附件4—第七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汇总表.xlsx

       5. 附件5—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专家推荐意见表.docx校内评审暂不需要准备,确定正式推荐后再按要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