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加快建设“一带一路”创新人才高地,充分发挥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激发全市各类人才服务西安经济社会发展,投身全市十项重点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条例》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决定开展第七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原则,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发现培养一批优秀的青年科技带头人,引导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推动成果转化的活力和热情,鼓励其为大西安追赶超越、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服务“一带一路”亚欧合作交流的国际化大都市做出更大贡献。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做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绩和突出的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科学、推广技术、转化成果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高等次有关人才方面奖项。
三、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和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被推荐人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推荐的人选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一线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要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五)候选人不得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渠道推荐参加评审。
四、校内评审及材料报送要求
根据申报要求及名额限制,在向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前需进行校内评审。
(一)推荐材料:
1、请将《第七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见附件3)和其他佐证材料合并至一个pdf文件,合并顺序如下:
(1)《第七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
(3)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
(4)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
(5)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保密审查证明(如含涉密内容);
(8)其他材料。
2、填写《第七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汇总表》(附件4)(excel)
3、pdf版“推荐表+佐证材料”以及excel版“汇总表”以“学院+姓名”打包发送给所在学院科研秘书。
(二)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10日前发送至科技处成果部邮箱kjczhbxauat@126.com。
注:《第七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中“所在单位意见”处请各学院填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制成电子版发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玮、陈钰
电 话:82202330/13669187563
附件: 1.
附件1—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条例.docx
2.
附件2—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条例实施细则.docx
3.
附件3—西安市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docx
4.
附件4—第七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汇总表.xlsx
5.
附件5—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专家推荐意见表.docx(校内评审暂不需要准备,确定正式推荐后再按要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