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关于实行错峰到岗上班的通知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需要,为保证学校科研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服务学校广大教师,3月18日科技处处务会研究决定,自3月23日(周一)起,科技处实行错峰到岗上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各项业务及科研管理服务工作均正常开展,除安排工作日错峰到岗外,科技处全天候提供咨询、服务、指导,办理相关手续。
2.工作日各科室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到岗上班办公。到岗上班办公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科技处继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开展工作,保障学校科研工作正常运行。
4.科技处处长、副处长到岗带班,做好各项业务的推进和协调工作。
二、有关要求
1.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每间办公室控制人数,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如遇前来办理业务人员较多时,工作人员应维持秩序,合理安排等候人员排队等候,依次办理。
2.到岗上班人员应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体温测量和安全卫生防护,开窗通风,确保室内空气流通。到岗上班期间做好业务和来访人员记录。
3.科技处所有人员保持手机、微信等通讯畅通,未到岗上班期间做好居家办公,随时为广大教师做好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
三、联系方式
科技项目部:82202227,科技成果部:82202330
成果转化与合作部:82202813,科技基地部:82201802
人文社科办公室:18392045105 82203355
科技处
202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