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开展2025年陕西省专利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专利奖表彰周期为三年,设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三个授奖等次,表彰名额不超过100项,从申报的专利项目中产生,其中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分别不超过授奖总数的10%。
二、参评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申报人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经常居住地的专利权人。
2.2024年12月31日前(含)已获授权且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以授权公告日为主,含已解密的国防专利)。
3.专利权有效、稳定,不存在法律纠纷、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4.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专利技术及产品符合国家和陕西省产业及环保政策。
7.可优先报送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专利。
8.各申报单位同一技术领域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9.医药、农药、疫苗等项目,须获得国家有关许可批准:
(1)医药项目要求获得新药证书或三期临床批件,原料药要求获得生产批件。申报(实施)单位须通过GMP认证,且具有药品生产资质。
(2)农药项目要求已经获得国家农药管理部门的批准证书,申报(实施)单位须是国家定点农药企业且具有生产资质。
(3)疫苗及其他生物制品要求获得国家批准,并且具有安全性评价结论。
10.专利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陕西省专利奖。
三、参评方式和名额分配
陕西省专利奖采取项目推荐方式。
1.院士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或者中国工程院院士,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专利项目。推荐项目直接报省评选表彰办。
2.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由省教育厅统一汇总报送。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函1份(仅院士推荐需要,见附件1)
2.项目资料一式3份。包含:①陕西省专利奖申报书(附件3,WORD或WPS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申报书按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不同要求,填写相应内容。
以上项目资料电子件通过陕西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sxipds.com/index)报送,纸件于2025年5月21日前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与奖励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栋
联系电话:8220233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