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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5日 09:01 作者:人文社科中心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人员必须是在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从事政策研究、艺术创作表演、艺术教育和科研、图书资料、群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旅游规划、经营管理以及创意设计等专业技术人才,全国“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不再作为推荐对象。在单位中担任主要领导后不再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条件

1.全职在省内从事文化和旅游领域相关工作。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文化和旅游领域某一方面有较深造诣,取得显著成绩,在全国同行业中出类拔萃,享有较高声望。

4.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的文化和旅游企业经营管理者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限制。

5.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三、推荐数量及报送材料

1.每个单位推荐1名人员。

2.推荐报告。内容包括人选的推荐评议情况。

3.《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推荐表》。

4.反映推荐人选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有关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6份,A4纸张双面印制,于2020年6月10日12:00前报送至人文社科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陈晓

联系电话:029-82201802

电子邮箱:xarwskzx@163.com

 

附件: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推荐表

 

 人文社科中心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