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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20年度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责任(合同)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4日 17:58 作者:基地部 点击量:

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接陕西省教育厅陕教[2020]96号文件通知,2020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已下发,获准项目人员名单请查看附件1或登陆教育厅网站(http://jyt.shaanxi.gov.cn/)查阅。请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立项文件中的预期成果、参与人等要求尽快完成责任(合同)书的填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责任(合同)书填写

1.一般专项(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填写《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附件2)。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与学校签订项目责任书,教育厅备案。

2.陕西省教育厅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产业化培育项目):与教育厅签订合同书,填写《陕西省教育厅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合同书》(附件3)。

3.陕西省教育厅重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新型智库项目):与教育厅签订合同书,填写《陕西省教育厅重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合同书》(附件4)。

二、经费计划

1.一般专项:人文社科类不列支设备费,管理费占总经费2%;自然科学类管理费占总经费5%。

2.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经费包含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的核定比例占直接费用扣除购置设备费后20%,管理费占间接费用25%。

经费计算模板参见附件5,输入项目总经费和购置设备费后将自动生成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管理费。直接费用中各科目经费请按照项目需求自行填写。

重点实验室项目、协同创新中心项目需由所在平台负责人签字、平台盖章。

3.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新型智库项目:经费包含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设备费、其他支出不予列支,间接经费占总经费15%,管理费占总经费2%。

三、受理安排

1.各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科技处,不受理个人报送。

2.集中受理时间:2020年9月3日

3.责任(合同)书需双面打印,一式4份。

四、注意事项

1.责任(合同)书的所有填写内容(特别是研究期限、课题组成员、预期研究成果形式与数量等)等须与申请书、附件1中所列内容一致,不可更改,否则将导致撤项。

2.申报课题时的用户名和密码需牢记,此为终身密码,项目结题、申请教育厅其他项目也需用此用户名和密码。

3.为了保证项目顺利按期结题、验收,发表相关论文、出版著作时请标注受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资助,并标注项目编号,否则教育厅在结题时不予认可。

自然科学专项、服务地方专项:

联系人:许漫

联系电话:82202227

重点实验室项目、协同创新中心项目:

联系人:王玉洁  高艺源

联系电话:82201802

人文社科专项、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新型智库项目:

联系人:上官子秦 陈晓

联系电话:82203355



科技处(人文社科中心)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