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2025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认定等次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创新驱动类优秀成果和科普类优秀成果。
(二)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特等、一等、二等、三等授予以下研究成果:
1.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类成果;
2.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类成果;
3.软科学类成果。
(三)创新驱动类优秀成果和科普类优秀成果不设等次。
(四)涉密项目不设创新驱动类和科普类。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节点
(一)网络申报。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16点,请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index.jsp)完成网络申报。如果没有“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账号的教师,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
(二)材料初审。二级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对推荐成果进行初审。并2024年12月9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二级单位推荐公函(附件3)、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汇总表(附件4)报至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与奖励部(行政楼317),电子版发送至kjccgb@xauat.edu.cn邮箱。
(三)材料公示。申报材料应在推荐单位、完成单位、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成果名称、成果简介、完成单位、完成人、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主要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目录、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天。请二级单位于12月11日12:00前将项目公示信息(附件5)转化成pdf文件统一打包发送至kjccgb@xauat.edu.cn邮箱,每个项目公示信息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第一完成人姓名+成果名称,压缩包文件命名格式为:教育厅奖+学院。学校将于12月11日统一进行公示,为期5天,逾期不再受理。经过公示的信息不可再做更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处理无异议的成果方可推荐。
若成果完成单位及完成人为多个单位时,合作单位也务必均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情况及公示结果(附公示截图或照片)盖章后于2024年12月16日前报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与奖励部(行政楼317),电子版发送至kjccgb@xauat.edu.cn邮箱。
(四)形式审查。学校将于12月9-10日审核申报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后才可生成正式水印版推荐材料;申报人持正式水印版推荐材料完成盖章、签字后,于12月16日12:00前将pdf版回传系统后,学校才可推荐至教育厅。
(四)书面推荐材料。待省教育厅形式审查结束后,请各单位将通过形式审查的纸质版申报书2份报成果与奖励部(行政楼317),科普类申报书中需提供最新版本的原著2套,申报书不予退还。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说明
(一)参评成果涉及各级政府资助项目的,必须提交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验收的证明。
(二)参评成果代表性论文专著或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等)总数不超过10项,其中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部)。申报书及附件中不得上传其他论文、专著、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等。
(三)未列入此次申报成果完成人的论文(专著、主要知识产权)的权利人,须出具书面知情同意书并签字(盖章),由学校核查并留底备查。权利人指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讯作者)、主要完成单位,著作主要完成人(单位),专利发明人、专利权人等。
(四)填写申报书时,请科学准确填写申报书中“成果类型”“专业评审组”“可接受等级”等影响评审结果的重要内容。“可接受等级”是指可接受的最低等级,不作为专家打分参考,但将作为认定结果的重要依据,提交后不可更改,请谨慎填写。创新驱动类、科普类优秀成果不设可接受等级。
(五)申报书附件是支持、证明主件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应根据成果主件内容相应整理。应用证明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有经济效益的“应用证明”应经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加盖财务专用章。
(六)申报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申报书通过“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纸质版申报书由系统生成打印完成,应带有水印,电子版申报书与纸质版申报书须一致。纸质版申报书主件与附件材料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采用A4规格彩色打印,单双面打印均可。纸质版申报书中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部分(如推荐意见、完成单位盖章、完成人亲笔签名、完成人合作关系等)须提供原件,可用原件替换电子版申报书对应页面。纸质版申报书附件总共不超过60页,其中“其他附件”不超过20页。
申报书盖章、签名后的pdf电子版,需在系统关闭前全文上传至系统。软科学类成果网络申报时须在申报系统附件中上传报告全文,纸质版申报书打印主要内容页。科普类成果网络申报时须在附件中上传全书电子版。
(七)申报书是评审的重要依据,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参评成果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申报书应当完整、真实、字迹清晰,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认定过程中如发现申报书有不实内容,将取消参评资格。
(八)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通过网络申报和公示。有申报意愿的老师请提前联系校军民融合办公室。
(九)下列成果不能推荐申报:
(1)不属于认定范围的;
(2)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
康、违反伦理道德的;
(3)完成人有学术不端行为,或按照有关规定被禁止
参加科研类评奖、评审活动的;
(4)已获或正在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厅局
(地市)级奖励的;
(5)理论成果出版、发表后在学术界引起重大争议的;
(6)知识产权、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排序有争
议的,或未经合作单位同意的;
(7)成果获得政府各级各类计划项目支持,但计划项目未结题的;
(8)有违反其它规定情形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二级单位加强引导和宣传,认真组织遴选和申报工作,择优推荐本学院优秀成果。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在申报前,认真阅读《2025年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和《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申报书样表(供参考)》(附件2),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材料填报和申报推荐工作。
二、切实严把推荐关。各二级单位要严把推荐关,切实负起推荐责任。要对申报人参评资格、思想政治、科研诚信等情况进行审查;要对参评成果进行初审,核实成果的真实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要按照国家破“四唯”有关要求,注重推荐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严格做好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三、严格把握时间截点。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截点进行本次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认定的申报与推荐工作,过期不候。
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与奖励部
联系人:王子飞 李栋
联系电话:82202330
电子邮箱:kjccgb@xauat.edu.cn
军工科研部
联系人:徐秀丽
联系电话:8220336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