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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9日 22:00 作者:社科管理部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工作机制批准,决定开展2024年陕西省社科基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第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思想观点、重大战略部署、重大改革举措,深入开展研究阐释,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重点研究选题

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研究

2.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研究

3. 陕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赋能高质量发展研究

4. 陕西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研究

5. 陕西完善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机制研究

6. 陕西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体制机制研究

7. 陕西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实践路径研究

8. 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研究

9. 陕西完善区域协同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研究

10. 陕西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研究

11. 陕西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系机制研究

12. 陕西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研究

13. 陕西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研究

14. 陕西加快完善落实“两山”理念的体制机制研究

15. 陕西进一步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研究

16.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陕西实践与经验研究

17. 陕西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研究

18.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融入思政课教学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含)或2级调研员(含)以上职务

2.凡被撤项或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五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的省社科基金项目三年内,其负责人不能申报。

四、申报要求

1.本次研究题目均为指定题目,项目申报人在不更改研究主题与方向的前提下,可对题目进行细化。课题研究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理论指导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鼓励学者之间、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

2.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不超过5人,主要参与人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3.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五、项目立项、经费资助及结项

1.每项立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

2.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3万字,须在2025年4月30日完成,同时还需提交3000字左右的成果简介。项目阶段性成果形式为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与立项课题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且须标注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3.省社科办对项目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省社科办将在研究成果中择优编发《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报》。

六、申报安排

1.申报人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两份,《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六份,均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所在学院填写《汇总表》附件3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以上资料均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2.我校集中受理时间截止至2024年11月11学院为单位提交个人申报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晓

电话:029-82203355

邮箱:rwskzx@xauat.edu.cn


社科管理部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