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室)及相关科研课题项目负责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2】3号)等文件精神,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让师生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路,提高财务服务效率,学校财务处决定对科研项目决算实行“线上预审、线下终审”模式,现将科研项目决算线上预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线上预审核科研项目范围:
项目下达、委托机构要求对项目经费决算进行财务审核盖章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及横向科研项目等。
二、决算审核
1.项目须按照上级部门批复的预算、规定和标准范围执行,按照程序规范调整预算。
2.项目决算表中拨款数额应与财务账面到款数额保持一致。
3.决算表各支出科目数额应按该项目财务明细账各经济分类科目数据据实填列(科研预算科目与财务经济分类科目对接表见附件),项目决算表余额应与该项目财务明细账余额保持一致。
4.项目经费中,需上报自筹资金的,应提供自筹资金的明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经费负责人。
三、审核流程: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将编制的决算表、项目任务书、预算调整表上传至cwchkeyan@xauat.edu.cn邮箱(“包干制”项目只需上传决算表),并注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财务),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
2.财务处科研财务科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告知项目负责人,通过审核后项目负责人持项目决算表,到科研财务科盖章。
(联系电话:82203555) 联系人:龙玲、高丽
财务处
2022年3月31日
附件
科研预算科目与财务经济分类科目对接表
科研预算科目 |
财务经济分类科目 |
设备费 |
办公设备购置31002 |
专用设备购置31003 |
其他资本性支出31099 |
租赁费30214 |
业务费 |
专用材料费30218 |
委托业务费30227 |
雁塔校区电费3020601 |
其他燃料费3020899 |
雁塔校区电费3020501 |
会议费30215 |
其他交通费3023903 |
差旅费30211 |
印刷费30202 |
邮费3020701 |
办公费30201 |
其他维修费3021399 |
税金及附加费用30240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9 |
手续费30204 |
劳务费 |
劳务费3022601 |
专家咨询费30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