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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5日 10:02 作者:社科管理部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经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同意,即日启动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为切实做好评奖申报受理工作,按照《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内容分为党的创新理论类、学科学术类、决策咨询类。

二、参评范围

1.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者成果署名单位在我省区域内的个人或者集体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2.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省外的个人或者集体,接受陕西省委省政府委托,研究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智库报告;

3.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且未申报我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成果形式

1.我省作者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且第一次印刷的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志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等);

2.我省作者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

3.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决策咨询类智库报告

四、参评要求

1.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不得多渠道申报;

2.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可增报1项与他人合作且不是第一作者的成果;

3.仅有合作成果的,第一作者限报1项,可增报1项与他人合作且不是第一作者的成果;

4.多卷本专著,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丛书不可整体申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可单独申报。论文集中独立完整的论文可单独申报。已故作者成果可由其著作权继承人申报。成果以集体署名的,以集体具名申报。

5.智库报告原则上应提交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须同时提交应用转化证明、结项证书或完成时限证明。外文成果须附中文首发的证明材料。译著(文)须附原著(文)。已出版的外文专著须附中文摘要,已发表的外文论文须附全文中文翻译。在国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须提交加盖受理单位公章的DOI号查询证明。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须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摘要,论文须附全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

五、申报步骤

1.成果作者在陕西省社科网“陕西省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http://yjyproc.sxrcfz.org/yjyresults/a/login)上注册--学校审核个人信息--申报人网上填--学校审核通过--省评奖办审核通过--导出申报表提交纸质材料

2.系统导出的《申报表》3份,其中一份按匿名的方式打印

匿名处理要求: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等可识别身份信息,务必彻底匿名。论文等材料需匿名处理后复印,彻底消除个人信息。

3.著作类成果装订系统导出的申报表;封皮、版权页、目录;书评转载、采纳获奖等支撑材料。著作两,一本匿名。

4.论文类成果装订:系统导出的申报表;封皮、目录、论文全文;文论文附中文全文翻译及DIO检索报告核心观点中文收发证明;转载、采纳获奖等支撑材料。期刊一本。

5.智库报告类成果装订:系统导出的申报表;智库报告全文;结题证明;转化应用证明;转载获奖等支撑材料

6.所有纸质材料A4双面打印、白色磨砂封面胶装。

六、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7月20,成果作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全部完成作者均需注册省外作者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由社科管理部上传;

2. 7月21日至88,申请人登录系统进行填报

3. 89日至813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待省评奖办网上审核通过后,成果作者下载打印申报表;

4. 815日至821,学校对参评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5. 8月25日,学校集中受理纸质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不受理个人材料;

七、有关要求

1.著作参评成果要著作原件版权页成果名称、作者姓名、出版日期、出版社全称等完全一致;论文参评成果要期刊原件成果名称、作者姓名、期刊名称、出版刊期等完全一致;智库报告要按照结项证书或完成时限证明,成果名称、作者姓名、完成时间等完全一致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且已申报省第十六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2.系统上传的附件材料为彩色扫描件。附件材料需制作目录,并制作彩色插页。非第一作者申报成果奖,需得到一作的授权书。

联系人:陈晓

电话:82203355

邮箱:rwskzx@xauat.edu.cn



社科管理部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