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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乡村振兴规划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5日 09:23 作者:基地部 点击量:



一、机构性质

陕西省乡村振兴规划研究院是2018年9月在陕西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厅与农业农村厅的直接指导下,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成立的专门智库和研究机构,是为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规划服务的重要平台。

陕西省乡村振兴规划研究院立足陕西、服务西部、辐射全国,坚持“统筹规划、联合共建、融合发展、机制创新”的原则,通过开放式运行,整合相关科研力量,统筹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资源,引入项目管理机制,通过项目和课题委托形式,吸引国内外专家学者及各界人员广泛参与,承担相关乡村振兴的规划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职能。

二、重点工作

研究院以“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国家战略为导向,结合陕西省实际,有效整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在乡村政策研究、生态乡村规划、乡村绿色建筑技术、乡土景观环境设计、乡村绿色基础设施设计等方面教学、科研与服务资源,针对当前陕西省乡村发展特别是规划建设发展面临的新问题以及新形势,探索构建适应于本地区特点和要求的现代新型农村规划设计综合服务模式,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建设集技术研发示范、公益性科技服务、农村政策研究、教育培训、创业孵化等“政、产、学、研、用”相结合、多层次功能为一体的乡村振兴规划研究与“三农”服务。

主要任务有五项:

(一) 探索陕西省乡村振兴规划建设新模式。

(二) 打造陕西省乡村振兴智库平台。

(三) 构建陕西省乡村振兴规划建设人才培养基地。

(四) 构建陕西省乡村振兴规划建设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五) 搭建乡村规划建设研究的国际学术交流平台。

三、组织架构与运行机制

研究院在陕西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厅与农业农村厅等相关部门的直接指导下,实行院长负责制,日常事务和管理由学校负责,组织架构由学术委员会和多个研究中心组成,聘请乡村建设、发展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加入。

研究院院长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院长刘加平院士担任,副院长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常务副院长雷振东教授担任。

研究院下设“1办、1会、多中心”,“1办”即办公室,“1会”即学术委员会,“多中心”即多个研究中心,具体分工如下:

研究院办公室负责研究院总体行政、人事、外联和后勤等方面事务性和行政协调工作。

学术委员会通过聘请乡村建设、发展领域知名的专家学者组成,负责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与国际交流工作等相关学术工作的安排、开展、评估等。

各研究中心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由院长聘任首席专家,并由首席专家根据相应的研究内容组建团队,面向农村政策研究、技术研发示范、公益性科技服务、教育培训、创业孵化五大职能部门的实际所需,展开相关研究。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振东 教授

联系电话:13772135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