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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2021年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9日 11:22 作者:科技项目部 点击量: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2021年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经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函【2021】14号文件的精神及要求,现就2021年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以下简称“科技人才工程”)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推荐领域

重点从承担地球系统科学理论基础研究,深地探测、深海探测、极地探测前沿技术攻关,以及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评估核算、国土空间优化管控、国土生态保护修复、绿色勘探开发利用、灾害监测预警防治、海洋观测预报与权益维护、计量质检技术与标准制定、自然资源信息化与地理信息、重大装备研制、自然资源战略决策咨询等科技创新领域推荐人才、团队。

二、申报类别及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科学精神和职业操守,品行端正,在自然资源系统从事科研一线工作,科技创新工作业绩突出、发展潜力大的科研人员可申报科技青年科技人才、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团队

创新类别分为“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工程实施(社会公益)”“软科学研究”。

(一).青年科技人才:

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勇于开拓创新,发展潜力大,拟开展的科学研究具有较好的创新性。

2.长期工作在业务一线,有一定的创新业绩,业务能力获得用人单位认可。

3.青年科技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科技领军人才:

1.创新能力强,在攻克制约自然资源主要业务进步的基础前沿难题和关键技术方面,创新理论、技术方法和装备,取得显著成效。

2.在自然资源相关学科领域取得高水平、代表性成果(学术论文、发明专利、成果转化、工程应用、资政服务等),并得到国内外同行广泛认同。

3.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战略眼光和创新思维,重视人才梯队建设。

4.科技领军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科技创新团队:

1.团队研发能力强,坚持在其学科领域持续长期攻关研究,整体创新业绩突出。

2.创建的科技创新平台目标明确,科研成果、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3.团队建设良好,研发活跃、管理规范、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协同创新能力。

4.团队年龄结构合理,老中青结合,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不少于1/3;团队主要学科负责的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至少有1名青年科研人员),且相对稳定。

5.科技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应达到申报科技领军人才具备的条件,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领域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

学校各类人才限报2项。

填写人才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汇总表按照表格内容要求填写,不得空缺。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请各学院于3月19日前将最终的申请书、汇总表、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交至科技处项目部,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科技处项目部:许漫  029-82202227

附件:

1.申报书

2.汇总表

                                                        科技处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