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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1年第二批“科创西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1日 18:31 作者:科技基地部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接西安市科学技术局通知,为持续营造更优创新创业氛围,丰富“科创西安”品牌内涵,助力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根据《“科创西安”活动管理办法》(市科发〔2021〕10号,附件1)的要求,现面向全市征集2021年第二批“科创西安”主体、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活动内容

“科创西安”活动分为主体活动、系列活动和投资路演三大类,其中,主体活动(系列活动)一般每半年征集(备案)一次,“投资路演”无需征集。

主体活动以市级组织为主,包括高校院所、龙头企业等举办的高水平产业技术学术交流,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中国创新挑战赛、西安国际创业大赛等重点赛事。

系列活动以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组织为主,协调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围绕“创新创业”等主题组织的会议论坛、赛事、展会、培训交流等活动。

本次征集(备案)对象为计划在2021年后半年(7月至12月)组织实施的主体活动和系列活动。

二、活动征集要求

各学院对照“2021年第二批‘科创西安’主体活动申报书”(附件2)或“2021年第二批‘科创西安’系列活动备案表”(附件3)有关体例,编制形成活动申报方案,同时填报“科创西安”活动推荐汇总表(附件4)。

三、申报方式及流程

(一)主体活动

1.各学院按规程形成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六份)报科技处基地部,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活动主题、规模、内容和预期效果等要求进行评审,经研究审定后,纳入“主体活动”。

(二)系列活动

1.各学院按规程形成备案表,纸质版报科技处基地部,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组织对相关内容进行复核,无异议的,纳入“系列活动”。经评审未纳入“主体活动”的,在征得申办单位同意后,可作为“系列活动”直接予以备案。

四、活动补助

1.经评审确定的主体活动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按比例给予补助。每项活动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50万,同时补助比例不超过30%。

2.系列活动市科技局不予补助。

五、申报材料

1.2021年第二批“科创西安”主体活动申报书;

2.2021年第二批“科创西安”系列活动备案表;

3.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

4.与活动组织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等;

其中,主体活动需提供资料1、3、4,系列活动需要提供资料2、3、4。

六、申报时间

申报(备案)受理时间截止为2021年6月22日18:00。电子版PDF材料(申报书或备案表、相关材料扫描件)同时交至科技处基地部,文件统一命名为:活动类别+申报学院+活动名称。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基地部联系

联系人:王玉洁 高艺源

联系电话:029-82201802

附件:

1.“科创西安”活动管理办法

2.2021年第二批“科创西安”主体活动申报书

3.2021年第二批“科创西安”系列活动备案表

4.2021年第二批“科创西安”推荐活动汇总表

 

 

科技处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