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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古籍整理与研究类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2日 11:33 作者:人文社科中心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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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是历史文化大省,具有丰富的古代文献资源,为了有效保护、利用和研究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充分发掘陕西地域古籍资源价值,推动我省古籍整理出版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为建设文化强省作出贡献,陕西省古籍保护整理出版工作领导小组古籍整理出版办公室即日起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接受古籍整理与研究类课题申报。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文化自信,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文化事业,积极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强文化典籍整理和研究工作,凸显陕西古籍整理与研究特色。

二、学术要求

1.古籍是指1911年以前在中国抄写或刊行的汉文书刊、文献资料,以及1949年以前以汉文文字为载体的出土文献资料。

2.古籍整理与研究的方式主要包括点校、注释、今译、汇编、索引、书目与研究论文。

三、申报要求

1.选题原则。应是具有陕西地域特色的古籍整理与研究类的课题。

2.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一般要在2022年6月底之前完成,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一般要在2023年12月底之前完成。

3.申报资格。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必须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方具备申报资格。

四、限项规定

1.申请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陕西省古籍整理与研究类课题。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古委会项目及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本年度的古籍整理与研究类课题(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

4.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年度古籍整理与研究类课题。已列入《陕西古代文献集成》《陕西历代旧志文库》或其他大型丛书出版计划的不能申请本年度古籍整理与研究类课题。

五、项目管理

1.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古籍整理与研究类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结项等均按照《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2.项目负责人应在每年11月前将课题的研究进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以及经费使用等情况以纸质材料形式,向陕西省古籍整理办公室如实汇报。

六、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者必须认真填写《陕西省古籍整理与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申报书》2份、《论证活页》6份, 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提交申报项目相关前期点校样稿10页。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2.集中受理时间为2021年5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陈晓

电话:029-82203355

邮箱:rwskzx@xauat.edu.cn

附件:

1.陕西省古籍整理与研究类课题申报书

2陕西省古籍整理与研究类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人文社科中心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