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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2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0日 15:49 作者:科技项目部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2022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为了做好我校本次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一)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

包括:一般项目、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二)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包括:一般项目(包干制)、重点项目(包干制)、杰出青年项目(包干制)。

(三)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包括: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区域创新能力引导计划、科技企业培育计划后补助、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平台后补助(后补助无需项目申报,具体程序详见附件)。

(四)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包括:软科学研究计划(包干制)、科技创新团队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陕西省境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指南发布之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企业应资质优良、财务管理规范),重大应用型、市场导向类、产业化目标明确的科研项目鼓励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协同合作和多学科交叉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落地的项目。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各自任务分工,明确协议签署时间。严禁违规将科研任务转包、分包他人。

(二)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良好,有关条件符合具体指南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2.项目负责人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且有足够的时间用于该项目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在职单位批准兼职和兼职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并作为项目申报的必要材料一并提交。

4.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三)项目一经申报,原则上申报单位及负责人不得变更。

(四)限项要求(后补助除外)。

1.每个项目负责人在本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中只能申报1项。

2.在研(未完成验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除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青年科技新星以外的其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在研(未完成验收)项目为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青年科技新星的,可申报除在研项目类别外的其他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3.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禁止同一项目同时申报多个不同类别省级科技计划,禁止同一个项目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五)诚信要求。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影响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信用等级。

(六)各类科技计划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4)和申报说明(附件5)。

三、申报程序

(一)2022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均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进行网络无纸化申报。

1.没有申报账号的教师,将本人的姓名、邮箱、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报学院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注册。(因为系统原因,请教师不要自行注册,会影响项目网上审核)。对于不经过学院自行注册的人员,科技处认为无效申报不予推荐。本省参与人员需自行注册,注册后报学院科研秘书设置固定人员(即教师)或流动人员(即学生)属性。外省外籍参与人员向学院科研秘书报参与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单位名称、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由科技处统一生成账号。

2.已注册并获得申报账号信息的教师,可使用原账号登陆系统进行申报。系统登录账号为个人邮箱,可以通过邮箱找回密码。

(二)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本征集通知和具体申报指南的所有申报要求,审慎选择拟申报的计划类别,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续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随意降低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

(三)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再点击“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在下拉选项选择“拟申报类别”,进行在线填写申报材料以及上传项目申报要求的证明材料,检查后提交。

(四)学院负责审查申报人员资格、审核申请书。

(五)经学校审核通过后,项目申请书将无法退回和修改。请申请人慎重检查后在提交,一旦提交省科技厅将不予退回和修改,学校管理员账号对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书无退回权限。

(六)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通过审核的项目,将生成电子版的项目申请书(pdf文件),请检查是否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若没有须联系技术支持

四、受理时间和材料报送

(一)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系统填报时间:

申请人系统填报时间:20216月11日至20217月19

学院集中审核时间:20217月20-21

学校集中审核时间:20217月22-23

请项目负责人务必按学校通知时间提交,避免逾期提交出现无法审核等问题。非集中审核时间,不予审核。

(二)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仅立项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提交一份盖章纸质申请书留档)。

2.学院需提交: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17月22将学院公函和申报清单一式一份(科研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以及电子版报送科技处。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做好各类计划项目的组织、策划及申报工作。请项目申请人及单位合理安排时间,进行有关申报工作,避免在受理截止期前集中申报,造成拥堵,影响项目申报。

五、其他说明

(一)申请预算说明

项目申报时只需填写经费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金额(系统中为申请专项经费)(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补齐),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仅立项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填写经费预算表)。申请政府资助金额(系统中为申请专项经费)应在项目申报指南支持额度范围内,对申请超限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其他说明

1.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必须依托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智示范基地。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必须依托省级及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团队必须依托现有省级及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组建。重点产业创新链原则上需依托省级及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或科技创新团队。

2.鼓励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军工配套企业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3.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项目申报人须进行专家注册后进行项目申报,已进行过专家注册的项目申报人须更新个人专家库信息。专家注册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常年开放。

4.重大重点项目不附查新报告,在确定立项前由省科技厅委托机构统一查新查重。

5.鼓励联合省外、港澳及台湾高层次科研单位和团队申报计划项目。

6.鼓励承担省级科技计划的项目承担单位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采取包括签订服务协议等多种方式选聘科研助理,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

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需注意事项

1.本类计划中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不支持同一个项目同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立项,不支持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申请,此项审核工作由项目申请单位负责,申请单位应对推荐材料认真审查。

2.本指南发布之后至2022年11月30日前,申请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的,项目申请单位应及时向科技厅报备,并提出撤项申请。

六、联系咨询

学校申报联系方式

(一)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和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联系人:陈瑜思  联系电话:82202227

(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

联系人:高艺源    联系电话:82201802

省科技厅联系方式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联系电话:029-87294281,81773390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

(一)省重点研发计划

一般项目、重点产业创新链(工业领域)联系人:(高新技术处)席蒙,电话:029-88440994

一般项目、重点产业创新链(农业领域)联系人:(农村科技处)李艳杨,电话:029-81770897

一般项目、重点产业创新链(社发领域)联系人:(社会发展科技处)郑会娟,电话:029-87294140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联系人:(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王莹,电话:029-81294887

(二)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联系人:(基础研究处)高云,电话:029-81129231

(三)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科技成果转化计划联系人:(成果转化处)董欣,电话:029-81294835

区域创新能力引导计划联系人:(区域创新处)黄云良,电话:029-81294670

科技企业培育计划后补助联系人:(区域创新处)高阳,电话:029-87292778

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平台后补助联系人:(资源配置与管理处)张岩实,电话029-87294281

(四)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科技创新团队联系人:(人事处)周莹,电话:029-81776101

软科学联系人:(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乔顺利,电话:029-87294265

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联系人:(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张新楼,电话:029-81294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