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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6日 13:14 作者:科技基地部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申报内容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3.本年度本专项项目立项数预计200项左右。申请人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三、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学院限报1项。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

  1.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2.自2021年1月29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3.各学院于2021年3月19日前,将《申请评审书》一份提交至人文社科中心,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4.人文社科中心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 

五、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2.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附件2),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总经费包含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间接经费占总经费30%,管理费占总经费2%。

联系人:陈晓

联系电话:029-82203355

邮箱:rwskzx@xauat.edu.cn

 

  附件:

1.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2.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人文社科中心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