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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6-25 结束日期2010-07-09 项目部发布

各有关院系:

接教育部通知, 201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2万元;

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9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511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已报或拟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等请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

2.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4套。

3.所有申报材料(包括书稿)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

4.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我校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请申请人积极与科技处联系,并于716(周五)前将上述材料及电子版交科技处项目。

联系电话:82202227

科技处

20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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